长春黄金研究院

通知公告:
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铂金质检机构
发布日期:2017-03-07
    2月28日,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增加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铂金质检机构的函》(上金交发〔2017〕21号)的文件精神,批准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铂金质检机构。
    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成立于1993年,挂靠在长春黄金研究院,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的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CAL),先后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及国土资源部岩矿测试甲级资质认证,是黄金行业唯一一家具有第三方仲裁资质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该中心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地质矿产检测、贵金属饰品检测、珠宝玉石鉴定及环境检测等业务,先后起草化学分析方法标准40部,研制标准物质6套,自主开发分析测试专用设备、器皿及耗材20余种,在有色矿产及贵金属珠宝检测领域具有极强技术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深受社会各界信任和好评。
    2002年,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以后,该中心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的可提供合格金锭、银锭企业质量认证和检测机构。15年来,该中心授权对上海黄金交易所的37家可提供合格金锭的会员 企业、20家可提供合格银锭的会员企业进行了认证,并定期为以上通过认证的企业进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此外,每年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的合格金锭、银锭进行质量抽查,以保证交割的实物黄金、白银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维护黄金、白银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申请指定铂金质检机构,该中心进行了充分的准备,通过了国家认监委、国家认可委多次 组织的铂金检测能力验证,顺利通过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考核和审查,最终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铂金质检机构。至此,该中心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唯一一家同时承担黄金、铂金及白银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这标志着其母体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的检测能力代表了中国贵金属检测领域的最高水平。
    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的黄金、白银及铂金质检机构,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将继续秉承“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客户”的质量方针,不断提高自身技术实力,继续为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实物交割把好质量关,同时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