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黄金研究院

通知公告:
研究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暨合规管理培训
发布日期:2024-07-2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推进依法治企与合规管理走深走实,7月19日下午,研究院在多功能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暨合规管理培训,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各部门合规管理员及相关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公司法》的出台,不仅明确了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法律责任,也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帮助参训人员更加深入、全面理解新《公司法》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本次培训邀请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张佳伟律师进行授课。培训主要围绕历次修订情况、新旧法条对比、法条解读等,通过案例,阐释了新修订的《公司法》资本制度、组织机构制度、董监高责任、中小股东保护、公司社会责任等内容的变化亮点。
  本次培训不仅增强了参训人员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和认识,也为研究院更好更快适应新《公司法》要求、提高合规管理质效和风险防范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研究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把培训成效转化为公司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为研究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